發布日期:2021-10-22 瀏覽次數:0次
1.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之前的準備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準備工作應建立一個準備工作小組,由該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擔任小組組長,吸收職能部門和與應急計劃有關的人員以及具有以下經驗的人員: 現場處置。
在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之前,準備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識別不同事故的類型和特征,識別存在的危害,分析事故的直接后果以及次要和衍生后果,評估損害程度和各種后果的影響范圍以及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 事故處理風險措施的過程。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對本單位和本單位可以在第一時間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在合作領域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進行全面調查,并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的結論。
2.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原則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遵循法律法規的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合實際,注重實際結果,以應急處理為核心,明確應急責任,規范應急程序,制定詳盡的保障措施。
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緊急計劃中包括哪些部分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針對各種安全生產事故制定的綜合工作計劃,是單位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系統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總體規劃。 。
如果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多種風險,并可能發生各種事故,應組織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應當明確應急組織及其職責,應急預案制度,事故風險描述,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
特殊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針對一種或多種類型的安全生產事故,或者為預防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和重大活動的安全生產事故而制定的特殊工作計劃。
對于一種或多種事故風險,生產和經營單位可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者將應急預案納入綜合應急預案。
特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的內容,職責,處理程序和措施。
現場處置計劃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類型的安全生產事故針對特定場所,設備或設施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對于危險性更高的位置,設施或設施,生產和經營單位應制定現場處置計劃。
現場處置計劃應明確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的內容。
請注意: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各項應急預案應當相互聯系,并與有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及其他有關單位的應急預案相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