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21 瀏覽次數:0次
遠程審核
本月底結束
不再接受遠程審核
1、將遠程審核方式納入必簽審核方式
2、采用遠程審核方式(含現場審核與遠程審核相結合方式)時,認證機構還須在審核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認證審核簽到系統管理端的“其他情況說明”欄目中提交采用遠程審核方式的理由及相關證明材料。
既然認監委并沒有不允許實施遠程審核,那機構為什么如此強烈的拒絕遠程審核的申請,原因有三
遠程審核在認證領域被廣泛應用源于為有效降低或避免受疫情等諸多不確定因素對認證審核活動造成的影響,創新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取代現場審核,而采取的一種“可能”有效的方法。
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多機構利用遠程審核不用到場的漏洞,規避監管風險,在不滿足遠程審核條件的時候,依然采用了遠程審核。此類情況已多次受到行政處罰。
《通知》指出,如果要實施遠程審核,必須“提交采用遠程審核方式的理由及相關證明材料”。
認證君目前能想到的理由無非兩種,第一審核老師出不來(被封控),第二企業進不去人(處于高風險地區)。針對第一種提供的證明材料可以是“隔離告知書”、所在的樓宇單元封控的文件資料等。針對第二種企業原因,提供的證明材料可以是官方發布的該企業地處高風險地區的公告等。
如果提供不出來
不好意思,機構不愿意承擔這個風險。
(當然不排除“一年生”的機構)
就問一句,市場監管抽查的時候,您能提供遠程審核視頻了好幾十個小時的證據嗎?(之前有一地區市場監管抽查,要求提供8小時審核的視頻記錄)。
所以從機構層面,復雜了工作內容而且增加了監管風險的事,不愿意干。
(注:市場人員不代表機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