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10-22 瀏覽次數:0次
勞動關系協調員的重要性
當前,企業與職工之間的矛盾糾紛、勞動爭議、職業病、職工罷工等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了企業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進而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僅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而且無法保障員工權益。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條件,也是企業正常經營和工作的基本保障。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是構建和諧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內在要求。
省人大近日公布了《福建省企業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條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開展集體協商,迫切需要建立一支作風積極、業務精細、素質高的勞動關系協調人(處)隊伍。解決企業普遍存在的“不愿談、不敢談、不能談”的現象,實現企業與員工平等協商、共建共享、規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
勞動關系協調人(處)是勞資雙方利益協調機制、申訴表達機制、矛盾調解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的最基本承擔者。協調勞動關系責任重大,專業性強,不僅要求員工具有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客觀公正的意識,而且具有勞動關系和勞動保障法的專業知識,以及熟練的溝通和溝通技巧。
勞動關系協調員(處)主要分布在人力資源管理、企業工會、調解組織、法律部門等部門。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提供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人員。數十萬人實際從事了相關工作。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的實施,以及企業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的加強,社會對勞動關系協調員(師)的需求將越來越大,但是目前的員工數量和素質都不適合這種需求。新職業勞動關系協調員(處)的成立,對于適應社會需要,提高職工專業水平,增強職工解決勞動問題的能力,促進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具有重要意義。
廣東晟尚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為您免費提供ISO37001反賄賂管理體,勞動關系協調員,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相關信息發布和資訊展示,敬請關注!